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欧洲杯足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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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支总表
2.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总表
3.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总表
4.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六编〔2019〕58号)文件规定,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承担农机项目立项,申报和实施。承担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扶持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和扶持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机械化农业生产服务。承担农机行业和农机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示范推广。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监理和农机安全生产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承担农机事故具体处理,认定和仲裁复议工作。
二、单位预算构成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单位性质为参公单位。截至2022年12月,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实有各类人员22人,其中在职8人、离休1人、退休13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策支持促提升。落实机械强粮行动,加快补齐我市农机装备短板,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实施特色农机购置专项补贴。一是对尚未纳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我市特色农机进行专项补贴;二是对我市粮食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农机进行叠加补贴。
(二)瞄准薄弱环节促研发。围绕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生产,推进适应丘陵山区机械化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研发制造。一是组织县区开展摸底调查,发布当地农业机械需求清单;二是根据需求清单,推动本地农机企业与科研院所、国机集团合作研发,协同攻关。
(三)加快示范建设促融合。在霍邱县等产量大县示范建设全程机械化生产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一是将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作为基地重点推广技术,组织农机和农艺专家,共同研究解决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二是在基地推广使用农机作业监测、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农机化数据信息互联共享。
(四)重点提升水稻机插秧水平。聚焦我市粮食机械化生产短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引进国内外智能插秧机生产企业落户六安。组织全国品牌插秧机经销商,在六安市举办水稻机插秧示范现场会。
(五)建立专业的农机展销和交易平台。举办农机供需对接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实现供需双方的无缝对接,努力将对接会打造成农机展示和交易的品牌。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97.3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万元、农林水支出17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7万元。
二、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97.3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33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55.87万元,增长39.5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奖金、退休费增加;社保公积金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三、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97.33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55.87万元,增长39.5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奖金、退休费增加;社保公积金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3.13万元,占92.8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20万元,占7.20%,主要用于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三中心建设,水稻、小麦、油菜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及部级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县创建等工作。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7.3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3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7.33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万元,占7.15%;农林水支出173.85万元,占88.10%;住房保障支出9.37万元,占4.75%。
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87万元,增长39.50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奖金、退休费增加;二是社保公积金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33万元,较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55.87万元,增长39.5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奖金、退休费增加;二是社保公积金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万元,占7.15%;卫生健康支出173.85万元,占88.10%;住房保障支出9.37万元,占4.7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2.49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4.20万元,增长50.66%,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支出基数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6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0.57万元,增长54.29%,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支出基数调增。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173.8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47.95万元,增长38.0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奖金、退休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9.37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3.15万元,增长50.64%,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增。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97万元,公用经费18.16万元。
(一)人员经费16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67万元、津贴补贴12.21万元、奖金26.39万元、伙食补助费2.88万元、绩效工资8.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2.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1万元、住房公积金9.37万元、医疗费0.95万元、离休费14.75万元、退休费36.62万元、生活补助1.51万元、医疗费补助2.74万元。
(二)公用经费18.16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2.9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福利费1.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0万元。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4.2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3.80万元,下降21.11%,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0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30万元,下降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30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出行需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车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个,预算资金14.20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本级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6万元,较2022年增加1.27万元,增长7.52%,增长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固定资产总金额120.72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00万元、通用设备104.57万元、专用设备3.00万元、其他资产13.16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1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00万元。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0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报表(14张)